当前位置:
首页 >> >> 全民健身
山东省体育总会关于举办“智美杯”第七届千乡乒乓球总决赛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-08-24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各市体育局、体育总会,四大企业体协:

“智美杯”山东省第七届千乡乒乓球总决赛将于9月上中旬在莱芜市举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比赛名称

    “智美杯”山东省第七届千乡乒乓球总决赛

    二、时间、地点

2015年9月8日至12日,在莱芜市综合体育馆举行。

    三、报名

各代表队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填写报名表,于8月25日下午5:00前分别发至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和games28365365群体科,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。报名后,如需更换运动员,应在比赛前10天向大会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。

    省体育总会秘书处:李开锋,传真:0531-66116560,手机:13156194087,邮箱:sdstyjlkf@163.com。

games28365365群体科:赵波,传真:0634-6212771,手机:13906348576,邮箱:lwqtk2006@163.com

    四、报到

裁判员请于9月7日下午4:00前,各代表队领队、教练员和运动员于9月8日下午4:00前到莱芜龙园宾馆(总台电话:0634-8812000、8812888)报到。乘车路线:莱芜长途汽车站乘坐101路公交车到龙园宾馆下车即可(打车约14元)。自驾车可从济青南线莱芜高新区出口下高速,左转进入凤凰路,向南直行第二个十字路口左转路南(约4公里)。

报到联系人:赵波,手机:13906348576。

    五、联席会

9月8日下午4:30在龙园宾馆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联席会,请裁判长、各代表队领队、教练员准时参加。

    六、奖励

 (一)男、女单打每个组别分别录取前三名,颁发证书;其余为参与奖,所有参赛队员颁发证书;

(二)男、女团体赛各录取前三名,颁发奖杯;

(三)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按《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执行。

    七、注意事项

    (一)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有参赛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(身份证不是山东籍的运动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常驻人口证明),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复印件),县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。

    (二)对涉及参赛资格运动员的举报,本着“谁举报谁提供书面材料”的原则报仲裁委员会研究,并缴纳1000元申诉保证金;经仲裁委员会确认违反参赛资格要求的运动员,报大会组委会批准取消全队的比赛成绩,其代表队不列入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。

    (三)所有参赛代表队领队须由各市体育总会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担任。

    (四)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责,交通费自理。各参赛队超编人员食宿、交通费自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体育总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8月13日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